莆田摩托非法安裝傘具,交警全面整治
莆田建材網4月25日訊,近段時間,莆田市區(qū)的天氣時而艷陽高照時而刮風下雨。許多騎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出行的市民為方便遮陽擋雨,紛紛給愛車加裝各式遮陽傘。4月22日起,莆田城廂交警大隊二中隊結合轄區(qū)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專項行動,對轄區(qū)非法安裝傘具的摩托車、電動車進行集中整治。
摩托車、電動車機動靈活、易操作的特點,一直是廣大群眾的主要代步交通工具。進入春夏交接季節(jié),許多摩托車、電動車駕駛人為了遮擋酷暑或者陣雨,將遮陽傘固定在車把上。因撐傘駕駛摩托車而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正在逐步上升,城廂交警大隊于是組織警力在轄區(qū)鳳凰路、月塘街等路段,對摩托車撐傘違法行為進行查糾。4月22日當天,共查處摩托車非法安裝“遮陽傘”18起,當場拆除“遮陽傘”18起。
在整治行動中,民警發(fā)現,撐“遮陽傘”的多為經營“摩的”的駕駛員。面對民警的檢查,部分駕駛人表示不理解,有抵觸情緒。民警介紹,摩托車加裝“遮陽傘”屬于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,違反了《機動車登記規(guī)定》第五十七條規(guī)定,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型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,按規(guī)定可以并處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,并責令恢復原狀。
警方提醒:
撐傘駕駛摩托車危害大
首先,車輛難掌控。加裝傘后,車輛重心發(fā)生變化,駕駛員操控難度增大,轉彎行駛中,容易發(fā)生人車摔倒,引發(fā)道路交通事故。
其次,行駛中易發(fā)生摩擦。由于傘面積較大,撐傘行駛的過程中極易與其他車輛發(fā)生刮擦。同時,安裝傘的固定架菱角突出正對駕駛者,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首先對駕駛員產生嚴重傷害。
最后,視線受干擾,難以保持車距。為了遮住陽光或避雨,撐傘駕駛摩托車時,總會把傘往前壓得很低,這樣會使駕駛人的視線受到極大的干擾,很難與周邊的車輛保持車距,也很難看清交通標志、紅綠燈、路面狀況等,容易引發(fā)交通事故。
城廂交警大隊提醒,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,車主不能在車輛上安裝遮陽傘、邊斗等,更應杜絕無牌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。乘客盡量乘坐沒有撐傘的摩托車,避免發(fā)生交通事故。
來源于東南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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