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現(xiàn)妻子有外遇,
丈夫捉奸在床并拍下證據(jù),
不料
妻子因爭奪其手機不慎摔下樓而死亡。
近日,
丈夫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提起訴訟。
(網(wǎng)絡配圖)
朱某現(xiàn)年43歲,他和妻子張某從外地到上海,在兩個不同的工地打工,夫妻倆沒有長期居住在一起。
朱某懷疑妻子有外遇,今年1月29日下午到她的工地去查看,并躲在某處。次日凌晨1點多,朱某見妻子走出自己宿舍進了二樓一個房間。數(shù)分鐘后,朱某將房門踹開,看到妻子和一個男人(劉某)睡在一起,頓時怒不可遏,對著他們用手機拍了照片。
妻子見狀,立刻起床來搶朱某的手機。兩人在拉扯中,朱某對妻子有一些毆打行為,但妻子仍不放手。
這時,在場的第三者劉某上前準備用凳子砸朱某,朱某人生地不熟,害怕自己挨打,隨手拿起房間內的一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,說道“你要是把我打死了,你們兩個都去坐牢。”擔心朱某做出自殘的行為,劉某就放下了凳子。
朱某怕劉某追上來,趕緊向門外跑去。而妻子張某死死拉住朱某的衣服不放、想要奪取手機。
朱某事發(fā)交代:“妻子撲倒了,把我手機抓住了,我對她說你這樣做對得起人嗎,對得起你的父母嗎,對得起你的兩個孩子嗎,對得起我們的家庭嗎?我們40多歲結婚都不容易,你想跟我離婚不想跟我過,你可以跟我講。”
當時,朱某雖然知道妻子拉住了他的衣服,但因為想要快點離開,他一步一步地往后退,間接地將妻子一步一步往外帶。當朱某退到樓梯口的時候,妻子仍舊抓住其衣服,類似于下半身在地上的一個拖行狀態(tài)。
朱某繼續(xù)向下走了兩個臺階,結果張某重心不穩(wěn)摔下樓去。朱某雖然聽到妻子痛苦的叫聲,但由于急于離開,頭也不回就走了。朱某事后稱:“我心里也怕,想跑,我沒有意識到她會有那么嚴重?!?/span>
聽見動靜的工友出來后,看到滿臉鮮血、倒地昏迷的張某,立即撥打了110,120。雖經(jīng)醫(yī)院全力救治,張某最終因重型顱腦損傷,呼吸循環(huán)衰竭死亡。
朱某事后說,“確實我心里也比較難過,畢竟她是我老婆。她做錯了,但我只想夫妻之間能合得來就合得來,合不來我之前也想過就算了。我沒想到出了這么大的事,其實我心里還想跟她繼續(xù)過的?!?/span>
公訴機關表示,被告人朱某當時處于氣憤的一個狀態(tài),疏忽大意,沒有意識到他的行為會發(fā)生這個結果,最終導致妻子死亡。他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,法定刑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掛甲老漢: 這賬怎么算的?女人拖住男人至自己跌下樓身亡,被拖者有什么責任?沒有施救的責任那要看跌下樓的責任是誰的,是旁人施加的這人就有施救責任,她自己造成的,旁人有施救義務但沒有法定的責任,事發(fā)后沒有處理第三者也是基于這個原則,這與是不是夫妻關系無關。 哼哼哈嘿: 毀滅往往都是意識造成!唉~好好的家沒了,可憐了孩子! jiabaoxiaofang: 為了取證用手機拍照是比較好的一種取證方式,而非法同居的人員為了毀滅證據(jù).一個搶劫手機抓緊衣服不讓對方取證成功,另一個拿起板凳威脅對方。在這種情形之下。請問受害者是逃走還是等待下來給對方挨打!為了取證而逃避非法人的追趕,這能算是過失殺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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