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業(yè)內(nèi)確實有一些‘套路’?!?/span>阿成(應(yīng)要求化名)說。他是個“擦邊”90后,個子不高,中等身材,即使在三伏天,都把襯衫一絲不茍地插進西褲里,他今年將手頭中介業(yè)務(wù)從二手房轉(zhuǎn)到一手房。
“3月份(東莞)大朗遠大廣場就是這么鬧退房的。我們整個4月深圳客驟減。后來一旦有行業(yè)亂象被舉報,我們的損害是很大的?!卑⒊烧f,接下來他的自白,更多是善意,期待行業(yè)環(huán)境改善:“大環(huán)境下,我的一些做法也不可避免‘游走在邊緣’,但我是真的感激這個行業(yè),還想繼續(xù)做下去,所以希望它更好?!?/span>
每一家房地產(chǎn)中介都要搞來客戶個人信息,姓名、電話、房產(chǎn)情況,這早就不是“不為人知”的秘密了。我們知道這是灰色地帶,也必須這么做。拿到這些電話,我們每天早上九點開始就逐個打,“金九”的時候打到200多個。
記者在阿成所在中介公司看到,人手一份花名錄,業(yè)務(wù)員逐個撥打,如果遭到粗暴拒絕,就做個標記,過一段時間再打;如果問價格問地段的,就標記為重點攻克對象。一天能夠約出三兩個看房的,已經(jīng)算成績不錯了。
怎么看房成交率最大?當然是現(xiàn)場看房,尤其那種特別遠點的跨市看房,只要客戶愿意過去,就大概有了三四成的幾率,接下來的就是心理戰(zhàn)了。
有一回,阿成帶客戶去看東莞石龍邊上惠州東江府的房子,8000多元一平方米,平時上班到東莞東城南城也要1.5個小時地鐵轉(zhuǎn)公交車。開始看到配套,客戶是失望的,大多數(shù)人抱著“這么遠來都來了,不要白來”的心理,換一個盤看還要再折騰個半天,好像心理書上叫“沉沒成本”。磨一磨,客人一咬牙就買了。
相比現(xiàn)場認購,認籌則使客人危機感更容易被調(diào)動上去。3月份匯龍灣開盤那期,大巴拉了幾車深圳人過來,很多人坦陳:樣板房和周邊的環(huán)境看都沒看,直接被“搶不到房”的氛圍嚇到了,塞錢給中介插隊,搶著進去選房,幾秒鐘就選中下訂了。
一位名為白偉的深圳客,在售樓處打電話給記者爆料:“早上一時沖動搶著認籌,下午又說加推,原來根本不用搶,想反悔,訂金還沒得退。”最后此事還是不了了之了。
當?shù)叵嚓P(guān)部門表示,今年以來我們收到的許多投訴,例如房屋沒有預(yù)售證開賣、安全隱患沒有整改、貨不對板等,大多都是買房者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“搶房”,過后才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。
9月10日開盤的某樓盤,洋房單價1.5萬-1.6萬,開盤就賣完了。像這種特別火爆的盤,還真的是搶不到籌,怎么辦?一般就會收茶水費,客戶交個1萬-2萬,就能提前認購。想要具體到哪個朝向、哪個樓層、哪個門號,再適當加一點錢,這個定價都是有空間、有得談的。高峰期的時候也有爆出過五六萬的“茶水費”。
多個代理中介都向記者否認“茶水費”這個提法,“這個叫‘綠色通道’,可以提前認購。需要交一些誠意金?!辈贿^具體價格和操作,對方一定要進入實際交易才愿意透露。
“茶水費確實有這種情況,平時也有相關(guān)投訴?!?/span>東莞市房地產(chǎn)行業(yè)協(xié)會秘書長陳駿良說,這是中介管理規(guī)定明令禁止的,但雙方合約一般不把“茶水費”幾個字寫到賬面上,通過其他方式變相抬價,所以很難界定。
還有一種“搶籌”的方式,成本更高。就是中介先下定去認購一套房子,然后找到意向買家,加價最低五六萬,高的喊過十萬。
房管所制定嚴密的規(guī)定,一旦認購,業(yè)主名是不能改的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一種是走“撻訂”的模式,原購房者和開發(fā)商共同提出撤銷申請,審批通過后開發(fā)商和新購房者重新簽訂購房合同。阿成表示,有朋友做過一單五萬塊更名的,后來那個房子幾個月漲了二十萬,業(yè)主也不覺得虧。但更名有風(fēng)險,周期又長,實際上就是中介參與炒房,自己還沒嘗試過。
5月份,東莞的王小姐看上一套公寓房,中介答應(yīng)幫忙砍價,最后叫價66萬。她怕房價上漲,冒著大雨取了5萬元定金交上去,后來才知道中介跟賣家說的價格是65萬。她憤而找中介公司“告狀”,最后中介承諾幫她“降下”一萬的稅費,按65萬成交,另多付5000元給中介。
首付貸
首付貸雖然已被禁止,部分中介公司仍然承諾可以“搞定首付貸”。也有中介跟銀行的消費貸打包。某小品牌一手房平臺可以通過首付貸實現(xiàn)15%的首付。按照東莞最新的1.5萬元均價,100平方米的房子150萬,首付45萬,首付貸20萬按照5.6%的消費貸年息計算,三年還完,每期本加息要還6488元。再加上70%的房價貸款30年還清,等額本息每月還貸5572元,疊加起來一個月還貸接近1.2萬元。對于很多工薪階層是壓力巨大的。
誠意金
東莞第一法院最近公布一個案例,東莞市民梁某為買房,與中介公司簽訂委托合同,并將2萬元作為誠意金交給中介,以確保買到中意的房子。沒想到,看中的房子沒有到手,中介公司卻直接將2萬元扣下,拒絕返還。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中介公司收下2萬元沒有法律依據(jù),判決退還。
“跟中介相關(guān)的投訴,大部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。”東莞市房地產(chǎn)協(xié)會秘書長陳駿良說,隨著行情向好,今年跟房地產(chǎn)相關(guān)的糾紛陡然上升。記者采訪的中介和買家反映的這些問題都有存在,反過來會損害房地產(chǎn)行業(yè)的健康發(fā)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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